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这种行为,法律对其大多都是承担行政责任,对于刑事责任的规定还未有明确的规定。另外,商业秘密是存在一定的主体,不是任何人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详情>>
一、合同邀约能否成为商业秘密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是”或者“不是”来回来,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判断。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
企业如何加强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种保密措施:一、物理性防范措施物理性防范措施主要指从机构安全体系方面,对保守商业秘密采取的最基本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有着极其明显的效应。这些物理防范保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得知的商业秘密会保密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相关知识点一、对违法企业包庇的市场监管部门该如何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
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有哪些,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这就包含了劳动者应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
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凌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这个研讨题目很好,特别是我国马上要加入WTO,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然后要遵守国际规则,按国际惯例
法定代表人冯*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殷*凤,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孟*勇,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1号。法定代表人刘*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客体和对象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中的重大损失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不仅违反侵犯了某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还对某公司或某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情况就会被定义为侵犯商业秘密罪,这条规定中的重大损失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