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该如何解除(一)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是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
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举行结婚仪式同居后又发生纠纷要求返还“彩礼”的占相当高的比例,如本院今年1-11月份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86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23件中,涉及到男女双方已举行结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持续、稳定”。根据
非法同居的处罚问题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
首先明确一点,同居不算家庭,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没有相互救助的义务。目前只能受到道德的约束。从法律角度而言,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最起码你应该尊重法律,也就是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自从取消事实婚姻以后,对
丈夫韩先生去世后,董女士被他人以婚姻无效纠纷诉至法院,方得知自己近二十年的婚姻竟是丈夫韩先生的一场骗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竟是他人的合法配偶。在被法院认定婚姻无效后,董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其与韩先
来源: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00.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问:重婚是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事实上的重婚与“
编者说:王某与李某于1987年结婚并生育一女王某某,1998年王某与李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赵某即同居生活至王某病故。同居期间,王某与赵某共同购买商品房一套,房产证载明房屋所有人为王某,共有人赵某。20
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100.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问:重婚是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