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前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支付终止聘用
承包的土地被征用有补偿吗,承包的土地被征用是有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
一、员工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公司还需补偿吗,除了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本人不续签,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一、公房进行房改后,拆迁补偿款就是属于个人了吗,房改后产权人是个人的公房,取得公房的合法产权后,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是全部归公房产权有所有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对公房产权进行调查,确定补偿的
一、劳动仲裁最高补偿几年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一、农村拆迁,宅基地单独补偿吗,农村拆迁,房屋和宅基地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因而宅基地会给予单独补偿。,《土地管理法》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征收农民集体所
附录:,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请示》(浙劳社仲[2001]
一、旧城改造和棚改有什么区别,1、更新对象不同:,棚改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应当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不再采
一、门面拆迁补偿与普通住宅有什么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拆迁与普通住宅拆迁,补偿方面的差别是补偿标准不同,补偿项目不同,门面房价值通知较高,并且多了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