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青林、李舒、黄凯丽 来源:法客帝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应结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综合判断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裁判要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不能仅依据借款合同、借条和转账凭证等形式要件进行认定,
引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创新驱动的政策引领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高涨,于是,资金问题便成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创新生产、扩大经营或个人创业起步所面临的一大难题,由此催生了各种融资方式
案件事实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本案中被告周玉明欠原告李前顺借款250000元,约定了借款利息,应负担利息,原告主张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近年来,民间借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日趋活跃,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审判实践中需正确厘清借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1典型案例20
案情简介:因举证不足借款难收回2013年10月21日,原告冯某华之子冯某通过银行向被告师某复转账共计96万元。2014年10月30日,原告冯某华向案外人刘某某出具借条,借款365万元,期限3个月,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是由于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协议偿还本息而产生的特定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由民法调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恶意的
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由此而导致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民间借贷,没有任何的书面借据,有的有书面借据但内容不详细,如债务人不能诚信还款,给以后债权人追要借款带来种种不便。那么
案情: 2015年1月15日,李某(甲方)作为出借人,方某(乙方)作为借款人,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30万元及其他相关内容。同日,李某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将借款转至方某指定账户共计29.2万元
【导读】:民间借贷案件中,常常会有大额现金交付,然而借款人在诉讼中往往以没有实际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在出借人不能补强证据的情况下,往往会败诉。若是真实的借贷关系,那么你的钞票可能就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