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效力分为三个方面,对债权人、债务文、次债务人的效力。...详情>>
代位权行使对于债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对此《合同法》并没有作出规定,但《合同法》解释(一)则规定,由第三人将债务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似乎认可了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观点,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债权人
什么是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
什么是保险代位权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的目的:保险代位权的目的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贯彻所有保险的核心之填补损害
代位权债务人的责任是怎样的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照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就不存在代位权。比如: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一、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就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
经典案例内容:江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廖某借款2.1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江某为廖某出具了欠条。江某用此款与他人合伙倒卖劣质地板,被相关部门查获,将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